○ 网站工作室(06/03/29)
2006年内贸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推进流通现代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努力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增长12%的目标。
一、千方百计扩大消费
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和消费能力提高。推动家电、轻纺等工业品下乡,加强售后服务,扩大农村商品和服务消费。加快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优化结构布局,繁荣城市市场。完善汽车消费政策,搞活汽车交易市场,发展二手汽车交易。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推动厂商设备融资租赁,扩大文化、健身、旅游等服务性消费。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力争新建和改造1.0万家标准化农家店。进一步增加试点县市和企业数量,充分利用和改造农村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粮店、邮局等网络,对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凝聚多方合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加大财政扶持政策力度,为试点企业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创造条件,争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解决试点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协调解决农家店经营烟、盐、药、文化产品等特殊商品问题。探索"一网多用",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顺畅流通。
三、启动"双百市场工程"
会同农业部、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选择100家左右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国性和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加强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交易大厅、仓储及活禽交易屠宰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选择100家左右有实力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村流通合作组织(不舍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进超市试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国约200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约3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超市销售农产品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四、实施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
按照重点突破、带动全面的步骤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2006年底前,重点推动石家庄、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西安等十二个矛盾较突出、底数比较清楚的省会城市国有流通企业的历史债务处置;通过示范,带动其它省市在一到两年内,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处置完毕。
五、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主题,以中心城市为重点,推动实施早餐工程、社区超市生鲜化改造、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商业网点配套和提升服务水平。争取将社区商业纳入全国社区服务的总盘子及社区服务"十一五"规划。制定《全国社区商业建设与服务体系标准》,深入开展社区商业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培育示范企业、示范社区和示范店。
六、推进"三绿"工程
一是建设食品安全供应链示范项目。二是实施"百家绿色市场"培育认证计划。三是实施"百家放心肉示范厂"培育计划,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推动品牌"放心肉"在全国范围内大流通。四是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公共检测系统,定期对大中城市上市食品进行抽检。全面贯彻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推进"绿色消费进万家",集中力量进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七、推动"东桑西移"工程
扶持中西部地区建立国家级优质基地,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技术水平与比较效益较高的国家级与省级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加强向中西部地区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东西部优势互补,以东部优势带动中西部;支持中西部地区开拓国内外丝绸消费市场。
八、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
引导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确定1-2个突破口,集中力量攻坚;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政策的落实。
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继续推进运用政策性贷款支持城乡现代化流通网络设施建设;继续运用国债贴息、境内外上市、进出口资质等政策支持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发展;组织国家重点培育的企业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对标,改进管理,提高经营水平;指导大型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研究建立大型企业风险预警机制。
九、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
引导连锁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商品统一配送比率;推动特许经营立法工作,整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推广自愿连锁,整合提高中小零售企业的竞争力。
落实现代物流业发展相关政策,推动物流资源整合和中部地区十大物流园区建设。支持连锁企业构建面向流通行业的现代物流体系。不断完善中日韩、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机制。
实施内贸领域"科技兴贸"和"人才强商"工程。建立科学的商业科技研发推广体系,推进商业基础学科设置合理化,加强内贸领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做好成品油市场对外开放的应对工作。
十、做好内贸领域品牌建设工作
实施"品牌万里行"计划,以国内市场为依托,以放心消费为着眼点,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商务环境。
推进零售企业分等定级。以"构建和谐商业、提升管理水平"为主题,今年重点在北京、天津、上海等九个城市对百货店开展分等定级试点,并逐步在条件成熟的业态中推开。
实施"振兴老字号品牌工程",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试点,今年拟认定20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并以商务部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研究出台《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培育100家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做强做大。
十一、指导推进商务服务业的规范化、产业化、便利化发展
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住宿业管理办法》和《洗染业管理办法》,制定餐饮、住宿、洗染等行业标准;进一步整治美容美发服务中的欺诈行为。
继续做好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餐饮百强企业"认定,开展饮食服务名师大师的评选认定工作。
协调出台《关于促进展览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探索实行国内展会认证制度,引导带动会展业提升水平。培育品牌展会,办好拟于1.0月中下旬在西安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餐饮博览会"。
十二、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流通领域法制建设
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抓好食品安全、打击传销、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行动,推进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着力推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内贸易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旧货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等法规出台。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办法》、《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央储备边销茶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修订。
十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商业诚信建设
制订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进一步强化执法,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网"。在50个中心城市建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建设案件督办、数据统计、评估预警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外宣传和对内教育,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培训。
办好"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活动。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指导商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出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动完善反商业欺诈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中国反商业欺诈门户网站,推动反商业欺诈社会联防机制的形成。
十四、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扩展监测领域,优化样本结构,扩大市场运行监测范围。提高智能水平,进行自主式信息泵安装试点,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服务系统。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争取将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纳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健全应急系统,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加快成果转化,编制价格、销售、库存、订单、商品市场景气、消费综合景气指数,及时发布信息,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十五、发展循环经济,在流通领域创建节约型社会
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宣传贯彻,继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化建设。在全国24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发展。
认真贯彻《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继续做好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贯彻落实商务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并开展"绿色饭店"认定。
十六、大力开展商业领域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推广商贸领域劳动模范服务品牌活动,组织开展行业评优评先和表彰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商业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流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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